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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實驗物理學(____)_____學年 教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本安全守則於每學期第一次上課時,由任課教師帶領全班學生逐條朗讀,並詳細說明與
   該條文有關之實驗及安全細節,
待同學了解該條文之相關安全事項並且沒有疑慮後,請
學生

   在該條文後面簽字,此文件保存期限三年
 

    實驗室的逃生路線:

1. 保健箱確實的擺放位置。

2. 滅火器確實的擺放位置。

3. 熟悉用電安全並確實實行。 

4. 小心使用儀器,避免損壞。若有不依照實驗講義、實驗說明,或教
 師、助教規定之儀器使用規定,因而造成儀器損壞之情況,應該負
    責修復或賠償。

5. 不可以用眼睛直視雷射光 (包括雷射筆)。使用雷射 (包括雷射筆) 時
     不可照射到其他同學,以免造成傷害。 

6. 液態氮不慎觸及會造成灼傷,使用時需小心謹慎。

7. 進行溫度相關實驗時應留意以免被高溫灼傷。
 

           以上守則我已閱讀了解,願意遵守以上之各項規定。

           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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