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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7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 」申請事宜(至107.10.30)

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
」申請事宜,請同學依規定時間辦理。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獎補助學金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且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各級主管機關核發
之有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資賦優異
類獎學金的特教學生需為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之資賦優
異學生。
三、申請學生不論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皆須持有106學年度
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
四、特殊教育學生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申請獎補助者,其
106學年度修習學分數應至少十二學分。
五、特殊教育學生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補助者,同一教育階段
不得重複申領;就學期間申領次數,不得超過其修業年限
六、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7年10月30日前,填寫申請表並檢
附申請表所列之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七、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陳蘭怡小姐,分機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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