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111年1月3日科部科字第1110000084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臺方主持人
1、需為刻正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為限(以下簡稱「原計畫」)。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日方計畫主持人:請依日本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IMS)規定之要件程序向該機構提出申請。
三、研究計畫受理及核定作業時程:
(一)申請日期: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17時(校內截止)
(二)公告核定日期:2023年2月底。
(三)執行日期: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為期2年,須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合作領域:
(一)Functional Materials;
(二)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Materials;
(三)Magnetic and Spintronic Materials;
(四)Quantum Materials;
(五)Structural Materials;
(六)Frontier Materials for ICT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Energy
五、本案應由臺、日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我方科技部(MOST)及日方研究機構((NIMS)依各自規定同時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單方提出、超過截止日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六、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校內截止日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計畫申請名冊」1份核單位主管章後逕送至本校研發處,俾憑辦理備函至科技部。
七、注意事項:本計畫如通過補助則為原計畫之擴充加值,追加國際合作經費,將不受科技部一般專題計畫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仍以2件為限。
八、檢附科技部計畫申請須知1式。
九、本案科技部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國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