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物理學系11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評分原則

國立中山大學物理學系11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評分原則

審查面試作業原則:

審查(占總成績50%):歷年成績40%、攻讀碩士計畫書或專題研究計畫40%、其他20%。

面試(占總成績50%):口條台風20%、研究嚴謹度及成果50%、個人研究潛力及未來研究計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