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10日臺教文(三)字第1020174318C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培養具國際視野與實務經驗之未來專業人才,以期能學習尊重多元文化社會及生活方式,了解不同國家企業或機構之運作模式,特訂定「學海築夢」計畫(甄選簡章如附件1)。
三、由於每校最多可提10件計畫,欲提申請之專任教師請於103年2月12日(星期三)前將「初步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逕送本處彙辦。如「初步計畫書」超過10案,本處將另行開會後公告結果並提供計畫專屬帳號供計畫主持人上網註冊、登錄相關計畫資訊及上傳完整計畫書。
四、出國實習人員(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生活費編列原則比照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附件3)。
五、出國實習學生(學士生及碩士生)請另外填妥本校「103年度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相關表格及檢附相關申請資料(請本處網頁下載)。
六、本處提供計畫專屬帳號供計畫主持人後,請於103年3月5日(星期三)前上傳完整計畫書至「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計畫網頁」後將相關附件送至國際處,由國際處彙送教育部。
七、計畫相關資訊可於教育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計畫網頁」(www.studyabroad.moe.gov.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