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物理學系計算機委員會設置辦法971003
國立中山大學物理學系計算機委員會設置辦法
97.10.03九十七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為維持本系物理館內師生網路使用順暢及管理本系郵件位址的正常運作,特訂立本辦法。
二、本系電腦教室管理委員會由本系專任助理教授於每學年度結束時選舉產生委員三人,其中票數最高者為召集人。
三、本委員會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並須作成會議紀錄存檔備查。
四、本委員會之職責如下:
(一) 督導物理館IP位址及DNS Server管理。
(二) 電腦室個人電腦之管理。
(三) E-mail Server管理。
五、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