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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申辦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各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如附件一。
二、研究生學位考試流程圖如附件二。
三、本學期研究生申請暨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申請學位考試期間:109年2月5日起至109年7月22日止
, 請上網申請, 網址:http//selcrs3.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asp
或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學生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進入。
(二)舉行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
1、本學期未修課者:申請核可後,方可進行學位考試,系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
表(須含論文審查通過)送達註冊課務組3個工作天、畢業生辦妥離校手續、並繳交論
文一本,即可領取學位證書。
2、本學期修課者:申請核可後,方可進行學位考試,系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
(須含論文審查通過)送達註冊課務組,需俟學科成績及格,學期結束方可辦妥離
校手續、並繳交論文一本,即可領取學位證書。
3、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最遲系所應於109年7月31日前繳交學生學位考
試成績記載表送教務處登錄,研究生可於次學期註冊日前(暫定109年9月7日)前辦
妥離校手續。
4、學期中畢業離校之研究生,依「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以簽領學位證
書日期為計算基準日,得退還本學期所繳部份學、雜費(「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
退費標準」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三)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109年7月31日前
舉行學位考試者,必須上網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課務組。
 
(四)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
原因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暫定109年9月7日)畢業離校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
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課務組:
(1)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
(2)修習教育學程。
(3)出國交換/研修。
(4)教育實習。
2、本學期論文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暫定109年9月7日)通
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課務組,惟僅限緩送至
次學期結束日止。
(五)考試無效:
1、因前開第四款第二點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110年1月31日)通過論
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
2、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
日前(暫定109年9月7日)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
考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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