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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13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踴躍申請。

一、依據「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申請本獎勵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

(一)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列名共同作者。

(二)成果發表時間為108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間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

四、獎勵金:

(一)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三萬元整。

(二)本獎勵金由申請人、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五、檢附本獎勵作業要點、申請表。有意申請者,請詳閱作業要點,並於110年9月13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研發處承辦人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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