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獎助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自即日起至 1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要點
(西灣領航計畫)」辦理。
二、為獎助本校表現優良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以提
升本校學生國際觀及競爭優勢,請鼓勵所屬博士生踴躍申
請出國研修:
(一)申請資格:需先向科技部申請國外研修獎助計畫(如千
里馬計畫),且獲本校核定後須於本(111)年度10月31日
前完成出國簽約程序。其餘申請資格,請詳見要點第二
點第一項第二款。
(二)申請資料:請於1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檢
送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之資料至本處彙
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要點
(西灣領航計畫)、個人資料表、研修計畫書、申請人資
格證明與指導教授同意函及指導教授與國外教授共同指導
協定書各一份,或至本處網頁「 辦法與表單」補助學生
參與研究及赴國外研修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