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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本校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定名單一份

說明: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6月19日科會綜字第1120037720A號函辦理。

二、112年度計畫執行期間為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2月29日止,本案之經費結報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事宜,請依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一)如有獲補助學生於執行期間資格不符上開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或未能執行研究計畫者,或因特殊情形需進行計畫變更者,請其所屬學系務必依該要點第十點規定,以書面通知國科會辦理註銷、終止或變更計畫,並副知本校研發處。

(二)獲補助學生請於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逾期繳交者,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2年度計畫核定名冊各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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