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實驗物理學(____)_____學年 教學實驗室安全守則
本安全守則於每學期第一次上課時,由任課教師帶領全班學生逐條朗讀,並詳細說明與
該條文有關之實驗及安全細節,待同學了解該條文之相關安全事項並且沒有疑慮後,請學生
在該條文後面簽字,此文件保存期限三年
實驗室的逃生路線:
1. 保健箱確實的擺放位置。
2. 滅火器確實的擺放位置。
3. 熟悉用電安全並確實實行。
4. 小心使用儀器,避免損壞。若有不依照實驗講義、實驗說明,或教
師、助教規定之儀器使用規定,因而造成儀器損壞之情況,應該負
責修復或賠償。
5. 不可以用眼睛直視雷射光 (包括雷射筆)。使用雷射 (包括雷射筆) 時
不可照射到其他同學,以免造成傷害。
6. 液態氮不慎觸及會造成灼傷,使用時需小心謹慎。
7. 進行溫度相關實驗時應留意以免被高溫灼傷。
以上守則我已閱讀了解,願意遵守以上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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