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獎助學金審查及發放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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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9.18八十六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87.09.17八十七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 87.10.14八十七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修訂 88.10.26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 89.06.13八十八學年度第八次系務會議修訂 89.09.20八十九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 90.01.17八十九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修訂 90.12.19九十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修訂 95.06.14九十四學年度第十次系務會議修訂 97.08.25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物理系研究生獎助學金分為三部分 (一)入學成績優良獎助學金 (二)教學助學金 (三)研究助學金
其中入學成績優良獎助學金與教學助學金由研究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每學期負責審 二、經費來源:學校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項下分配給物理系執行之經費。 三、教學助學金於每學期註冊前依公告日期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碩士班一、二年 (一)實驗課程教學助教 (二)非實驗課程教學助教 四、教學助學金的申請及審查細則 (一)實驗物理學助教由該學期任課教師自申請者中甄選助教人選。 (二)申請協助普物實驗教學的研究生,開學前參加實驗教學訓練與測驗,並繳交 (三)非實驗課程助教分配以博士班一、二年級優先錄取,博士班三年級以上申請 (四)碩士班研究生擔任教學助教依據下列標準進行甄選 1.上學期:研一學生以入學成績為主,研二學生以研一修習四大力學之成績 2.下學期:研一學生以上學期修習四大力學之成績為主,研二學生仍以研一 (五)擔任教學助教之研究生若經任課教師考核認定工作不力者, 下學期不得申請 五、獎助學金發放細則 (一) 入學成績優良獎助學金:每學年度初頒發給該學年度入學成績優秀碩、博 (二)每位教學助教助學金經費分配方式如下:(每個基數之金額由該年度研究生 1.碩士班必修課程、大學部實驗課程 博士生4.5個基數 碩士生3個基數 2.大學部必修課程(選修人數70人以上) 博士生5.5個基數 碩士生4個基數 3.大學部必修課程(包含支援外系普物課程) 博士生4.5個基數 碩士生3個基數 4.碩士班選修課程(20人以上) 碩士生1.5個基數 博士生2個基數 5.大學部選修課程(25人以上) 碩士生1.5個基數 博士生2個基數 以上課程之教學助學金分配基數均為最高上限,任課教師可視教學助教實際 (三) 本助學金上、下學期自註冊之月份起,各發給4或4.5個月助學金(視當年度 (四) 經分配工作後,助教需在一週內向任課老師報到。助教報到後,若無意願 (五) 在學期中, 如有助教工作不力, 負責考核教師可向本系研究生助學金委員會 六、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
